火连坡镇司法所调解跨省婚姻纠纷
2月3日,在安度新春佳节之际,火连坡镇司法所调解室内,古台村的妇女孙某拿着那张婚姻财产调解协议,长舒了一口气。自此,她可以在新年之后开始新的生活了。
2012年,孙某(女)与重庆青年刘某(男)相识相恋,2013年1月登记结婚。孙某本以为美好生活从此开展,可婚后,他们满怀期待的孩子有先天残疾。为更好地照顾孩子,夫妻二人不得不开始异地务工,一年难得有几次电话联系。3年之后,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
今年2月3日,本该是阖家团圆欢聚的日子,但孙家的家庭矛盾彻底爆发。上班第一天,镇司法所接到案情,火速赶到孙某家,经详细调查,纠纷双方对共同财产没有争议,而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儿子刘某的抚养、教育问题上。孩子患有先天癫痫,双方开始均认为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和闲暇时间去照顾儿子,抚养问题悬而未决。一边是幼儿待抚,一边是双方推诿,司法所调解人员几番调解,眼见问题僵持,便果断采用主要矛盾后置的方式,询问双方以现行的教育和生活条件下所能负担的抚养费,并协助进行抚养教育费用预算。双方协议一方给负责孩子的抚养方一年8000元的抚养费;同时鉴于二者相隔甚远,跨省难于找到对方,再加上以后各自要面临重组家庭的情况,于是便要求一次性结清而不是分年去结算。
在解决了具体抚养事宜后,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由孙某负责抚养孩子,刘某于2017年2月28日前一次性支付11.5万元作为抚养费,刘某对儿子享有探视权;同时,若在儿子成长过程中,出现一万元以上的大病治疗,则双方要各承担一半费用。
(编辑:圣艳艳)
(审核:梁先海)
(签发:李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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