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垱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货物买卖纠纷
“谢谢您,潘所长,我们的货已装好准备运到宜昌去,您把我们的损失降到了最低……”这是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万杰环保公司的负责人在电话里说的。
2017年12月25日,家住大堰垱镇某村村民王某购买了万杰环保公司塑料颗粒20吨,根据双方事先拟定的协议,王某先将货款转账给对方,然后等待货物运发。货次日运到大堰垱镇,王某在检查货物时发现货物质量存在瑕疵,主要是水分太多,遂打电话和万杰环保公司联系,双方在电话沟通交流中产生歧义,王某一怒之下撤销转账。
接下来的几天,王某竟和万杰环保公司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这下子万杰环保公司负责人急了,为了尽快拿到货款,1月4日上午,万杰环保公司一行3人来到大堰垱司法所,希望司法所能够给予帮助,司法所长潘军听到他们的叙说后,根据他们提供王某的信息,找到王某后沟通,并约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调解室内,有着丰富调解经验的潘所长根据双方争议的矛盾焦点,提出了两种可行的调解方案,一是王某的合理损失由万杰环保公司赔偿,货由公司拉回;二是由公司先将货放到大堰垱,待公司处理烘干验收后再付款。双方选择了第一种,万杰环保公司将赔偿款2600元放到司法所长潘军手里,待装货完毕后再转交给王某。
至此,异常或无买卖纠纷在大堰垱司法所的努力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编辑:圣艳艳)
(审核:梁先海)
(签发:郑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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