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垱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环保法
5月14日上午,大堰垱镇党委学习中心组在镇政府二楼会议室举行今年第一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环保法》相关知识。该镇政府机关干部、各村居党总支书记等50余人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上,大堰垱镇副镇长、美丽乡村办公室负责人张自铁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原文,各位参会干部就制定《环保法》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如何依照法律的规定,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更好地规范群众的行为,依法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工作成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党委书记马宏金指出,我国的《环保法》具有中国特色,它的制定确保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能够有效执行,从法律层面保障环境保护有法可依,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责任感。结合当前的基层环保工作,我们要组织司法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利用“秸秆禁烧宣传车”下村巡回宣传,加大对《环保法》的宣传力度,带头履行环保义务;加强对群众、企业履行环保义务的监督,严格环保执法,建设最美大堰垱。
(编辑:胡慧徽)
(审核:梁先海)
(签发:郑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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