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罗司法所依法调解一起耕地纠纷
近日,家住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金罗镇某村的村民徐某来到金罗司法所,请求调解他与村民刘某的耕地纠纷。
经了解,原来徐某有两块耕地,一块2.3亩与刘某的耕地相邻,一块大约1.8亩靠近国道。在2016年8月农作物收获后,徐某为方便耕种,将靠近国道的1.8亩耕地与刘某的1.6亩耕地进行了交换并签订了换地合同。2017年因某产业园项目落地金罗,需要征收该村国道以西的耕地盖大棚,每亩每年补偿若干元人民币。见原来的耕地有补偿,徐某后悔了,多次找刘某协商希望将原来交换的1.8亩耕地换回,但遭到刘某拒绝,两家人关系由此变得很紧张。
金罗司法所接到案件后,立即向村委会等知情人了解情况,并与徐某、刘某分别进行谈话,希望双方各自做出让步,但徐某坚持要将1.8亩地收归到自己名下,补偿款归自己所有;刘某则认为当年换地是双方自愿的,自己经营了几年,有协议在手,坚决不同意。调解员继续分析案情,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徐某最终弄清了法律的规定,明白了自己的权利已经发生变化,只得自愿放弃要回耕地的想法,并承认征地补偿款归刘某。至此,一场耕地纠纷在司法所的耐心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
(编辑:胡慧徽)
(审核:梁先海)
(签发:郑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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