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司法所依法调处一起财产继承纠纷
家住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如东镇如东铺社区的卢女士有一兄一弟,其父亲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某小区有套60平米左右的住房,卢女士出嫁虽有20多年,对父母一直很孝顺。2010年至2018年,其父、母相继因病去世,去世前未留下遗嘱。
在分配父母留下的住房和10万元存款的遗产时,兄妹3人出现了分歧。卢女士认为自己虽然已出嫁,但仍是父母的女儿,而且父母在世时自己也尽了孝道,遗产中理应有自己的一份。可卢女士的两个兄弟却还是老观念,认为出嫁的女儿不为父母养老送终,嫁出去了就是别人家的人了,因此不能参与遗产的分配。卢女士与两兄弟闹得不欢而散后,便来到如东司法所咨询。
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事情的原委后,从法律的角度解释了卢女士的疑惑:我国《继承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还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由此可知,我国法律对子女的继承权是作了同等规定的,并没有因性别不同而加以区别对待,因此出嫁的女儿与已结婚的儿子的权利是一样的,都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条也明确规定“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也就是说,卢女士的继承权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具体的继承份额应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的规定来分配。
当事人卢女士表示,自己不想因为遗产的分配问题与亲兄弟反目,希望司法所能够出面调解。接受卢女士的委托之后,工作人员就找其两个兄弟,详细讲解了我国《继承法》的相关法律条款,并且从亲情的角度入手,做两人的思想工作。最后,终于使3人达成协议:卢女士父母留下的住房由三人中经济条件较差的老三取得,卢女士和其兄长平分10万元存款。
(编辑:胡慧徽)
(审核:梁先海)
(签发:郑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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