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连坡镇司法所妥善调处一起意外伤亡赔偿纠纷
12月27日晚上,随着孙某把自己筹集到的资金给交范某家属,相关人员在民事赔偿协议书上签字,一场跨省务工坠亡纠纷案件得以有效化解。
12月21日,湖北省公安县范某在火连坡镇三元村皮某工厂上班进行钢构维修时,不慎从屋顶坠落到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12月22日,亡者家属从湖北省公安县赶来,双方对事情发生的过程及各自的责任都没有太大的争议,但在范某的赔偿问题上发生了分歧,皮某认为范某现在的户口性质为农村户口,应当按照农村标准来计算,只愿意赔偿51万。而范某家属则声称范某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其早在26年前就举家迁往公安县城附近的农村,属于失地农民,主张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要95万元,因而分歧较大。
12月26日,当范某家属和律师到达后,双方进行了数轮沟通和交流。面对律师张某提出的90多万元赔偿,皮某表示无能为力。后经镇、村两级组织劝导,镇司法所与受害方家属及律师沟通、劝说,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一是皮某一次性支付范某抢救费、丧葬费、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人民币725000元,其中,现场支付610000元。二是保险公司预计赔付的80000,打到范某家属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如保险公司拒赔或赔偿款不足8万元时候,自协议签订之日起45天内,皮某无条件支付给范某家属8万元;保险公司理赔若超过8万元,超过的部分则退还给皮某。三是协议签订执行后,范某家属自愿放弃其他赔偿请求,放弃追究皮某的法律责任。至此,一起跨越湘鄂两省的雇佣坠亡案件在火连坡司法所、三元村村委会等人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圆满化解。
(编辑:胡慧徽)
(审核:梁先海)
(签发:郑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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