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审理决定书 澧政复终决字〔2021〕4号
澧政复终决字〔2021〕4号
行政复议终止审理决定书
申 请 人:湖南澧州**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澧西街道办事处关心居委会。
法定代表人:陈向文
委托代理人:刘杰,男,湖南城头山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申请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水利局,住所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津澧大道西段37号。
法定代表人:伍星,局长。
申请人湖南澧州**有限公司不服被申请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水利局2021年1月4日作出的澧水费征字〔2021〕1号《水资源费征收决定书》,于2021年1月26日向本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复议机关依法已于 2021年1月27日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因申请人自愿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行政争议,遂于2021年3月8日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㈠项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审查同意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决定自即日起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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