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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澧政复决字〔2022〕3号

发布时间:2022-03-14 09:17 来源: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澧政复决字〔2022〕3号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 请 人:韩**,女,汉族,1990年6月4日出生,身份证住址陕西省商洛市,现住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东。

被申请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澧西街道津澧大道1155号。

法定代表人:文军,局长。

申请人韩**不服被申请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韩**对*****店投诉举报书的回复》,于2021年12月30日向本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复议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2022年1月5日依法受理后,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审查,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韩**对*****店投诉举报书的回复》;2.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处理,处理结果予以书面邮寄告知。

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称:2021年10月23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邮寄投诉举报信一封,投诉举报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商贸有限公司*****超市(即申请人所称“*****店”)销售的“***500g荞麦挂面、***280g香辣**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申请人于2021年11月3日作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韩**对*****店投诉举报书的回复》,申请人认为其认定事实不清,处理错误。其理由是:⒈被投诉举报人在预包装食品上标注非涉诉产品本身执行标准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⒉被投诉举报人在案发后改正错误是其法定义务,不属于减轻处罚的范畴,在接到投诉后并未主动召回申请人所购买的产品,也未主动消除危害;⒊被申请人在回复中未就申请人的奖励诉求进行答复属于懒政行为。

申请人为证明其主张,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同时,向本复议机关提交了申请人身份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韩**对*****店投诉举报书的回复》、举报投诉书、商品包装彩印件等证据资料,拟证明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进行投诉举报,被申请人收到后未依法履职的事实。

被申请人答复称:⒈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产品适用标准是否错误及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2021年10月29日,被申请人对被举报人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并未发现案涉产品。被举报人承认确曾销售过,进货时索取了进货单据、供货商的证照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被申请人认为案涉挂面适用标准并未违法,案涉香辣**鱼适用标准并无不妥,配料顺序有误以致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瑕疵,但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也不影响食品安全;⒉被举报人是否应立案查处及是否有召回产品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应先行责令改正。因现场检查时,被投诉举报人已通知厂家且不再销售此种食品,已不存在拒不改正的立案条件。案涉食品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被投诉人无召回义务;⒊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未回复举报人奖励的问题。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举报事项既未立案也未作出行政处罚,不符合《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举报奖励条件。故,请求维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韩**对*****店投诉举报书的回复》。

被申请人为证明其主张,在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同时,向本复议机关提交了对申请人的回复等证据材料,拟证明案涉违法行为应不予立案,且被申请人已针对投诉举报进行了处理并向申请人作出了回复。

审理查明:2021年10月23日,申请人以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商贸有限公司*****超市销售的“***500g荞麦挂面、***280g香辣**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通过邮政挂号信形式邮寄《举报投诉书》及相关资料向被申请人投诉举报。10月29日,被申请人对上述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案涉产品。同日,对该超市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并针对“***280g香辣**鱼”的标签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澧市监责改字〔2021〕240号),责令该超市在10个工作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1年11月3日,被申请人作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韩**对*****店投诉举报书的回复》并送达,其主要内容为:“此函我局已受理,经与被诉方联系,被诉方拒绝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的规定,现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另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您提供的线索开展实地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您所举报的商品,经询问当事人,被举报方承认曾销售过,后已改正,因被举报方违法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再查明,案涉“***500g荞麦挂面”的食品标签中标注有:“产品名称:荞麦挂面;配料:小麦粉、荞麦、食用盐;执行标准:LS/T 3212”。“***280g香辣**鱼” 的食品标签中标注有:“品名:香辣小鱼;产品类型:水产制品;配料:新鲜辣椒、植物油、鱼、豆豉(大豆、水、食用盐)、食用盐、白砂糖、食用香;食品添加剂:谷氨酸钠、山梨酸钾;产品标准号:GB 10136”。

另查明,2022年2月16日,被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向申请人送达了《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韩**对举报事项要求举报奖励的回复》。

本复议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条和《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被申请人作为行使县级市场监督管理职权的机构,依法享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进行处理和认定的法定职责。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申请人是否认定事实不清,处理错误,案涉回复是否应当予以撤销?

⒈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案涉两种食品的标签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等事项。《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1.1一般要求规定,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国家粮食行业标准《挂面》(LS/T 3212-2014)“1 范围”条款规定,“本标准适用于食用商品挂面。”“3 术语和定义”条款规定,“挂面是指“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经过和面、圧片、切条、干燥等工序加工而成的产品。”《花色挂面》(LS/T 3213-1992,已于2016年1月1日废止)“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条款规定,花色挂面是指“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品质改良剂和风味、营养强化剂,经机制加工制成的挂面”。可见,挂面与花色挂面不是同一种产品。案涉“***500g荞麦挂面”适用标准是国家粮食行业标准《挂面》(LS/T 3212-2014),是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以荞麦、食用盐为配料加工制成,不符合“花色挂面”的定义,但仅标注“执行标准:LS/T3212”而不标明为“执行标准:LS/T3212-2014”存在瑕疵。《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2 术语和定义”条款规定,“动物性水产制品”是指“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水产制品”。包括即食动物性水产制品、预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以及其他动物性水产制品,不包括动物性水产罐头制品。顾名思义,案涉“***280g香辣**鱼”的主要原料应是鱼,新鲜辣椒、植物油等为配料,而非申请人在《举报投诉书》所述新鲜辣椒为主要原料。该食品适用GB 10136并未错误,但标签中仅标注“产品标准号:GB 10136”而不标明为“产品标准号:GB 10136-2015”,并将配料顺序弄错,存在一定瑕疵。

⒉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被申请人是否应立案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的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本案中,案涉两种食品的标签虽存在瑕疵,但依法应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方可罚款。被申请人现场检查时,被投诉举报人经营场所已无案涉食品,且不再销售该食品,被申请人已依法责令案涉超市改正,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的规定,对其不予立案并无不当。

⒊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被举报人是否有召回产品的义务。案涉食品虽然标签存在一定瑕疵,但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故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召回情形,显然被投诉人无召回义务。

⒋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被申请人是否应对申请人的奖励要求予以回复。申请人在《投诉举报书》中已明确要求举报奖励,但被申请人在查明事实后,未在回复中对其是否符合规定的举报奖励条件作出解释说明,存在瑕疵。在此,本复议机关予以指正。鉴于本案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已针对举报奖励事项进行了回复,再责令其作出重复回复已无必要。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㈡项的规定,本复议机关决定:

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韩**对*****店投诉举报书的回复》。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附件: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二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举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对举报人实行奖励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告知或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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