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审理决定书 澧政复终字〔2022〕2号
澧政复终决字〔2022〕2号
行政复议终止审理决定书
申请人:周**,男,汉族,2006年1月2日出生,户籍地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
委托代理人:曾*,男,户籍地湖北省公安县,系申请人**。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被申请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公安局,住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澧浦北路政法大院。
法定代表人:杜卫雄,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1年12月5日作出的澧公(桃)决字〔2021〕0578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2年1月10日向本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复议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2022年1月12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因申请人个人原因,于2022年3月25日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㈠项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审查同意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决定自即日起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