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澧政复决字〔2023〕26号
申请人:肖*,男,1990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住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天妃路。
被申请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澧西街道津澧大道1155号。
法定代表人:文军,局长。
申请人肖*不服被申请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9日作出的《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肖*同志投诉举报信的回复》,于同年8月22日向本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复议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同日依法受理后,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撤销被申请人2023年8月9日作出的《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肖*同志投诉举报信的回复》;2.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处理本案。
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称:申请人与第三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副食经营部)存在购物纠纷向被申请人邮寄投诉信,被申请人收到后于2023年8月9日作出决定不予立案。申请人认为:1.该涉案商品宣传图中显示“9.7元”,而链接中并无“9.7元”价格规格可供选择,其最低价格规格为“14元”。被举报人宣传中价格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符,涉嫌误导消费者。申请人订单支付金额为“14元”,被举报人多收取的应为违法所得款项。尽管商家已经整改案涉商品链接,但不能抹去其违法行为的事实。2.被举报人的行为涉嫌违反《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2020年10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五条、第二十条规定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六条、第二十条。3.涉案商品销售量巨大,涉案人数、金额巨大。截止提起行政复议之日起,被举报人未将多收取违法所得退还申请人,被举报人的行为肯定不是孤例,应存在大量此类行为,申请人未知被申请人是否对此展开调查,被申请人也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被举报人退还或没收违法所得。4.被申请人称被举报方已于收到举报信前整改,意味着申请人反映的事项属实。但被举报人未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未退还申请人多支付的违法所得,未取得消费者谅解,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认可。申请人对案涉不予立案决定存在利害关系,故申请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为证明其主张,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同时,向本复议机关提交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举报信、《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肖*通知投诉举报信的回复》复印件等证据资料。拟证明被申请人的不予立案行政行为不当,依法应予撤销。
被申请人答复称:1.被申请人于2023年8月7日收到申请人邮寄的投诉举报材料后,立即对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副食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并责令该经营部积极与申请人联系承担赔偿责任。2.被申请人根据申请人举报的商家页面宣传涉嫌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的线索,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副食经营部现场进入拼多多平台网店“**休闲食品”,产品名称258g旺旺黑米雪饼258g雪饼仙贝458g黑米雪饼零食办公室休闲膨化链接(ID:348878172372),页面显示券后15元已优惠5元等内容。经查阅该经营部后台,**休闲食品于8月2日对产品名称258g旺旺黑米雪饼258g雪饼仙贝458g黑米雪饼零食办公室休闲膨化链接(ID:348878172372)商品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场检查未发现申请人所举报的内容,被举报人已于2023年8月2日已经调整价格,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被申请人决定不予立案,责令被举报人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经营。3.被申请人近期收到申请人投诉举报信共二起,投诉地址均为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天妃路************,联系电话131********。其中另一起投诉举报在2023年7月14日,内容为申请人在拼多多网店“****专卖店”购买1包溜溜梅,花费6.4元,商家在主图明确宣传5.2元起,而事实上购买时最低都要6.4元,涉嫌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行为。被申请人责令该专卖店积极与申请人联系承担响应赔偿责任,申请人收到被举报人“****专卖店”400元赔偿后撤销投诉。被举报人“****专卖店”下架了该商品。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人投诉举报信后立即开展调查,未发现申请人举报的违法行为,故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无误。结合申请人两次投诉举报,分别购买商品时间为2023年7月7日和2023年7月17日,投诉举报内容相似,在收到400元赔偿后撤销投诉,以获取经济赔偿为目的,有职业打假、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滥用行政资源之嫌。综上,被申请人的处理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恳请复议机关依法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肖*同志投诉举报信的回复》。
被申请人为证明其主张,在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同时,向本复议机关提交了现场笔录复印件、商品页面截图、申请人投诉举报信等证据资料,拟证明被申请人作出案涉不予立案决定的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正当合法。
审理查明:2023年7月17日,申请人于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副食经营部在拼多多平台设立的网店“**休闲食品”购买258g旺旺雪饼一包,支付14元。申请人提供的当日商品快照显示,在商品图片中有“官方授权 正品保证 旺旺黑米饼458g 尝鲜价?9.7起”的醒目字样。申请人确认订单页面显示该商品链接下一共五种口味,分别为258g旺旺黑米雪饼、258g旺旺雪饼、258g旺旺仙贝、258g旺旺黑米雪饼(22年12月)、458g黑米雪饼,其中只有258g旺旺雪饼和258g旺旺仙贝链接显示为有存货的黑色,其他显示为售罄的灰色。该商品链接下另有三种型号,分别为1包(保质期9个月)、2包(保质期9个月)、5包(保质期9个月)。申请人选择口味为258g旺旺雪饼、型号1包(保质期9个月)、价格?14元的商品确认下单后,认为“**休闲食品”拼多多店铺涉嫌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其支付款项超出宣传图价格9.7元部分为店铺的非法收入,于2023年8月1日向被申请人寄出《投诉举报信》,被申请人于同年8月3日签收。2023年8月7日,被申请人执法人员到被举报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副食经营部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申请人所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被举报人已于2023年8月2日11时11分对案涉商品进行了价格调整。调整后案涉商品宣传页面显示为“258g旺旺黑米雪饼258g雪饼仙贝458g黑米雪饼零食办公室休闲膨化、券后?15元已优惠5元、5元无门槛券”等,该链接ID为348878172372。2023年8月9日,被申请人作出案涉《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肖*同志投诉举报信的回复》,决定不予立案。
再查明,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副食经营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30723MA********,经营者为黄**,经营场所为湖南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澧西街道**居委会***路湖南********有限公司**号仓库,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广告宣传及展示。
另查明,申请人于2023年7月14日向被申请人投诉举报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拼多多平台经营的“****专卖店”所售商品“溜溜梅”涉嫌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同年8月3日,申请人以已与被举报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益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和解并获赔400元为由,撤回了投诉。
本复议机关认为:
1.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执法主体。《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被申请人作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依法享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进行处理和认定的法定职权。
2.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本案违法事实的认定和适用法律依据。本案争议焦点为被举报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否轻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三)属于本部门管辖;(四)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四)依法可以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举报投诉信中案涉商品快照截图显示该页面有“官方授权 正品保证 旺旺黑米饼458g 尝鲜价?9.7起”的醒目字样。但申请人确认订单时,该商品链接下五种口味中只有258g旺旺雪饼、258g旺旺仙贝两种口味可供购买,258g旺旺黑米雪饼、258g旺旺黑米雪饼(22年12月)、458g黑米雪饼三种口味链接均呈现无法购买的灰色。申请人提供的商品快照截图能证明宣传图片中“尝鲜价?9.7起”所针对的“旺旺黑米饼458g”在申请人购买时已无法购买,但不能证明该案涉商品链接中没有提供过“9.7元”的价格规格。
在被申请人2023年8月7日对被举报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副食经营部进行的现场调查中,执法人员未发现申请人所称违法行为,而被举报人早已于2023年8月2日11时许对案涉商品进行了价格调整。整个调查中,被举报人亦未自认存在申请人投诉举报线索中相关违法行为。故,申请人以投诉举报信中所提供的购买订单截图、商品快照截图等证据证明被举报人存在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证明力不足。被申请人在证据不足以立案的情况下,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申请人复议申请所称被举报人的案涉商品链接没有“9.7元”价格规格可供选择、在首页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标示的商品价格低于在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涉案商品销售量巨大等说法,因申请人未提供案涉商品所有口味链接的价格截图和销售量截图,本复议机关不予支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申请人称被举报人已于收到举报信前纠正,即意味申请人反映事项属实的说法,因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举报人根据自身意愿调整商品价格与案涉投诉举报行为存在关联,本复议机关不予支持。被申请人所称申请人有职业打假、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滥用行政资源之嫌,但无更充分证据证明,本复议机关不予支持。
3.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本案法定程序。被申请人在接到《投诉举报信》后,针对投诉举报事项履行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受理、核实、处理、答复、送达等基本程序性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复议机关决定:
维持被申请人2023年8月9日作出的《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肖*同志投诉举报信的回复》。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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