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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澧政复决字〔2023〕37号

发布时间:2023-12-28 16:17 来源: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申请人*,汉族,19931216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湖南省汨罗市,现住址湖南省长沙市

被申请人: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常德支队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大队,住所湖南省常德市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澧澹街道办事处夹堤社区。

法定代表人:伍陵,大队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3年10月13日作出的编号为4357051600474180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于2023年10月30日向本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复议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同日依法受理后,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审查,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编号为4357051600474180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称:申请人在2023年10月13日驾驶湘A52***小车从长沙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途经G55二广高速。其驾驶过程中,自始按照导航路线及高速公路限速标志在规定车速内行驶,未提示超速,却被交警通知车辆超速,要其去临澧服务区接受处罚。申请人按照规定到达服务区后,一名交警直接要求申请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并表示其在某个路段行驶速度达到129km/h,超速20%需要扣6分罚款200元。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处罚所依据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程序不合法,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理由是: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条规定,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其次,根据申请人行驶导航来看,平均车速为83km/h,完全不认可车速达到了129km/h,且被申请人也未提供证据予以佐证,在申请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径自发出处罚决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之规定,被申请人未证明其在涉案路段设置了限速标志,有钓鱼执法之嫌疑。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申请人自始至终按照规定车速行驶不存在违法驾驶行为,不应被处罚。

申请人为证明其主张,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同时,向本复议机关提交了身份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等证据资料,拟证明案涉行政行为违法,依法应予撤销。

被申请人答复称:1.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民警处理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2023年10月13日10时28分许,被申请人巡逻民警在G55二广高速湖南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段南往北方向依法开展移动测速执勤时,测速点民警发现一辆牌照为湘A52***的小型普通客车有涉嫌超速,遂电话通知在临澧服务区处的执勤民警示意将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申请人系该车驾驶人,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该车于同日10时28分53秒由南往北行驶至二广高速公路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段1893km+750m处时,雷达抓拍其行驶速度为129km/h,而该路段最高限速100km/h,超速比例为29%。民警随即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其表示从二广高速常德段一直到临澧服务区,该车均由其驾驶。在现场固定证据后,民警依法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与义务,就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在充分听取了其陈述和申辩后,对其现场提出的按导航提示行驶而导航未提示超速的异议未予采纳。之后,制作了案涉《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申请人在决定书上签名。2.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理由不成立。⑴申请人提出应当表明执法身份的理由不成立。根据公安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的通知》(公通〔2016〕18号)文件第二款规定,依照规定穿着公安民警制式服装并佩戴人民警察标志的,可以不出示人民警察证,但当事人要求出示的,应当将证件打开出示。现场执法视频表明,执勤民警依照规定穿着公安民警制式服装并佩戴人民警察标志,且有制式警车。同时,申请人也未要求查看民警证件和质疑民警身份。⑵申请人认为现场执法民警未采纳申请人的该申辩意见,径自作出处罚决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的理由不成立。现场执勤民警是根据交通警察使用的移动测速设备拍摄取证图片,采用的是当日10日28分53秒雷达抓拍湘A52***小型普通客车的瞬时速度,取证设备和图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3〕455号)。申请人的行驶导航显示平均车速为83km/h,只能作为驾驶人驾驶习惯的一种参考,并不能作为法律证据使用,故现场执法民警未采纳申请人的该申辩意见。⑶申请人提出在涉案路段未设置限速标志,有钓鱼执法之嫌理由不成立。被申请人根据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操作规程(试行)》(公交管〔2020〕73号)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在移动测速点前方设置有如下提示标志:①二广高速公路南往北1895km处设置有电子显示屏,提示当前道路限速100km/h;二广高速公路南往北方向1894km+950m处道路右侧设置有分车型限速提示标志,小型车辆最高限速100km/h,其他车辆最高限速80km/h,最低限速60km/h;二广高速公路南往北方向1894km+900m处设置有“前方测速”提示提醒标志。②移动测速取证设备放置于道路右侧明显位置。③超速违法查处地点距测速点两公里以上,查处地点设置在南往北临澧服务区。④移动测速抓拍操作全过程由交通警察实施。⑷申请人提出该道路属于未限速路段,不应被处罚的理由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该路段设置有明显的道路限速标志和道路测速提示标志,故被申请人作出案涉处罚决定的事实清楚、程序正当、处罚合理合法,请求复议机关维持案涉行政处罚决定。

被申请人为证明其主张,在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同时,向本复议机关提交了案涉处罚决定书和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复印件、执法记录仪视频、限速测速提示标志图片等证据资料,拟证明案涉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正当合法,依法应予维持。

审理查明:2023年10月13日10时53分许,申请人驾驶湘A52***小型普通客车在二连浩特-广州高速公路(即“G55二广高速”)由南往北行驶至二广高速公路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段1893km+750m测速点时,被设置在该点的移动测速设备测得瞬时速度为129km/h,而该路段最高限速为100km/h。被申请人巡逻民警发现后,电话通知申请人前往临澧服务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申请人遂依照指令在临澧服务区接受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依法告知了申请人其违法事实、拟处罚结果及其权利与义务。申请人提出申辩和异议,表示从二广高速常德段往北直到临澧服务区,该车均由其驾驶,且一直是按照导航路线及高速公路限速标志在规定车速内行驶,平均车速为83km/h。被申请人民警对此未予采纳,随后认定其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作出编号为4357051600474180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申请人处以罚款200元、计6分。该决定书已当场送达申请人。

本复议机关认为:

1.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本案执法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规定:“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故,被申请人具有对发生在本管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法定职权。

2.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本案执法程序。其一,道路交通信号设置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本案中,2023年6月20日常德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了《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调整常德高速公路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点的通告》,其中包括G55二广高速1894KM+000M至二广高速1882km+000m南往北移动测速点(小型载客汽车:100km/h,其他机动车:80km/h)。而且,二广高速公路南往北1895km处道路右侧设置有当前道路限速100km/h的电子显示屏,南往北1894km+950km处道路右侧设置有分车型限速提示标志,南往北1894km+900km处设置有“前方测速”提示提醒标志。本次移动测速由交通警察操作,配有制式警车。其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合格。《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记录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记录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需要认定、检定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经认定、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保持功能完好。”被申请人现场使用的移动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于2023年1月12日由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出具了《检定证书》,证明其各项指标合格,功能完好。其三,交通警察执法身份明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条规定,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公安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的通知》(公通〔2016〕18号)文件第二款规定,依照规定穿着公安民警制式服装并佩戴人民警察标志的,可以不出示人民警察证,但当事人要求出示的,应当将证件打开出示。根据执法记录仪显示,本案中两位执勤高速交警着制式服装,佩带警用标志,并有制式警车,其在制作的编号为4357051600474180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附有签名,其执法身份显著明确,且申请人也未要求出示人民警察证。其四,现场执法程序合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第四十四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五)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驾驶湘A52***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往北行驶至二广高速公路1893km+750m测速点时瞬时速度为129km/h,超过该路段规定的最高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其后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接受检查,并采取简易程序,在执法时向申请人出示了其测速点超速图片,口头告知了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亦听取了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因申请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不成立,故未予采纳。随后,依法制作了案涉《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进行了送达,其程序合法。

3.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违法事实的认定和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6分。本案中,被申请人管辖的G55二广高速路段(起点:1828km,终点:南往北为1895.3km,北往南为1895.45km),其固定与移动测速都规定小型载客汽车限速10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80km/h。2023年10月13日10时53分许,申请人驾驶湘A52***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往北途经二广高速公路1893km+750m测速点时,被该点的移动测速设备测得瞬时速度为129km/h。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存在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通过简易程序作出罚款200元、计6分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车载导航还是手机内置的导航软件,都只是辅助、协助车辆驾驶员依法依规行驶的工具。车辆驾驶员不能单纯依靠导航来判断自己是否超速违规,而应该结合车辆仪表盘显示的速度和行经公路的限速标志来准确判断自己是否超速,从而做到安全行驶。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编号为4357051600474180《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其主体适格,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复议机关决定:

维持被申请人2023年10月13日作出的编号为4357051600474180《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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