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一:《通知》修订的主要背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分别于2020年1月1日、2021年9月1日、2022年3月1日发布实施。三部法律法规均对土地征收程序、责任主体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
解读二:《通知》修订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常德市人民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修订。
解读三:《通知》修订的主要原则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澧政发〔2019〕1号文件进行修订。
解读四:《通知》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及地上附属设施补偿
(一)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德市人民政府和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1.青苗、地上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2.葡萄园青苗及种植场所设施包干补偿标准;3.花卉苗木搬迁包干补偿标准;4.水产养殖场所设施设备包干补偿及动物养殖转运补损标准;5.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6.住宅房屋室内外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7.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及室内外装修装饰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8.住宅房屋拆迁的经营损失补偿标准;9.征地房屋拆迁的其他补助标准;10.地上其他设施补偿标准。
(三)交房腾地奖。在规定时间内交房腾地的,给予交房腾地奖。
(四)禁止性规定。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在拟征地范围内自行实施下列行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办理下列手续的,均不得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1.批准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其他建(构)筑物的;2.审批或延续登记改变土地、房屋性质和用途的;3.办理土地流转的;4.办理休闲农庄、畜禽水产养殖等手续的;5.以拟征拆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的;6.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立户)、子女收养等涉及户籍、人口变动的手续,但因出生、就学、婚嫁、军人退伍、政策移民、刑满释放等确需办理户口迁入且符合户籍管理规定的除外;7.以非生产经营为目的抢种抢栽花卉、苗木、中药材等的;8.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二、规范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一)房屋拆迁认定。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证明文件为权属依据。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按附件5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补偿。经认定为违法违章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和《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修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二)拆迁住宅房屋的安置方式。
1.房屋拆迁安置包括重建安置、公寓楼安置房安置、货币安置三种方式。符合安置条件的对象,只享受一次安置;原已享受安置的,不得重复安置;已实施重建安置的,再次拆迁时按规定享受安置。
2.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县城主城区(东至津澧边界,西至洄水渠,南至澧水北大堤,北至大坪干渠接澹水河,下同)范围内房屋拆迁安置可采取公寓楼安置房安置、货币安置,被拆迁人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安置方式进行安置。享受以上任何一种安置方式安置的,禁止在集体土地上申报建房或购买集体土地宅基地和房屋。
3.英国威廉希尔公司_官方网站:县城主城区范围外房屋拆迁安置采取分散自建方式重建安置或集中联建方式重建安置,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可采取货币安置方式。
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申请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应自愿承诺放弃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资格(含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流转及租赁宅基地);享受货币安置后,拆迁户禁止在集体土地上申报建房或购买集体土地宅基地和房屋。
(三)房屋拆迁安置资格认定。
1.工作职责。村(社区)为房屋拆迁安置资格认定第一责任人,镇街为第二责任人,县征地拆迁实施机构为第三责任人。
2.工作步骤。
(1)镇街和村(社区)会同县征地拆迁实施机构对被拆迁人的家庭人口、结构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作为房屋拆迁安置资格审查的原始依据。
(2)县自然资源局报县征拆办同意后,牵头组织召开房屋拆迁安置预审会。预审会由县征拆办负责人、县住保中心负责人、镇街主要负责人、镇街项目负责人、村(社区)支部书记等共同参加。集中会审结果作为安置资格认定结果。县征地拆迁实施机构须安排专人记录。
(3)预审结果报县征拆办会审或备案后实施。县征拆办会审为终审。
(4)县征地拆迁实施机构对安置资格认定结果张榜公示,实施签约。
3.安置资格条件。
(1)享受房屋拆迁安置资格,须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分〈支〉户条件的可享受分〈支〉户安置资格):
①房屋类别及主要特征符合附件5的要求;
②在征地拆迁范围内有合法的住宅房屋,对住宅房屋拥有所有权;
③《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前,户口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
④房屋现状为“一户一宅基地”,在征地红线外集体土地上无其他房屋;
⑤依法承包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田土(含水面、山林地), 或者曾经依法承包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田土(含水面、山林地)且土地承包经营权已依法转让,并履行了相应义务;
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给予安置的其他情形。
(2)符合公寓楼安置房保底安置条件的,被征地拆迁房屋主体面积(不含偏屋、杂屋、棚屋)须少于人均30m? (安置房安置时保障人均30m?的安置资格)。保底安置仅指公寓楼安置房安置方式。
三、落实征地拆迁奖励补助
四、加强监督管理
(一)强化协调配合。
(二)强化预算评审。
(三)强化资金管理。
(四)强化政策执行。
(五)强化骗补处罚。
(六)强化责任追究。
五、严明实施时限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